中共中央、國務院近日印發了《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》(中發 [2015] 10號),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就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,對相關各方特別是企聯在這項工作中的職責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,是對新時期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頂層設計,是進一步加強協調勞動關系工作、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綱領性文件。省企聯日前也下發了學習貫徹《意見》的通知,要求認真學習領會《意見》精神,將全面貫徹落實《意見》部署的各項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首要任務。
為幫助全市企聯會員企業和本會工作人員學習領會《意見》精神,著力推進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工作,5月20日,泉州企聯在泉州海交館舉辦“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《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》”專題講座暨會員企業聯系人會議。泉州企聯余茂桂會長、吳群德執行會長、呂煒民執行副會長、陳澤國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出席會議。參加會議的有市三方五部門、各縣(市、區)企聯、市企聯各分會和會員企業的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。
會議邀請參加《意見》文稿修改討論的省企聯副會長陳震西做專題講座。他首先回顧了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形成過程和福建省三方、省企聯的努力與貢獻,接著條理清晰地解讀了《意見》的主要內容,深入淺出地分析了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理論創新,最后聯系企業實際介紹了企業、雇主應如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,推動企業科學發展,促進社會和諧。陳副會長的講座具有很強的理論性、針對性和指導性,對我們深刻領會《意見》精神,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有很大的指導作用。
會議由呂煒民執行副會長主持。受余茂桂會長、吳群德執行會長的委托,對學習貫徹《意見》精神,呂執行副會長強調了三點意見:第一,各級企聯和會員企業要充分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大意義,深刻把握精神實質,聯系工作實際,切實抓緊抓好,積極推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;第二,企業領導要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牢固樹立愛國、敬業、誠信、守法、奉獻精神,切實承擔報效國家、服務社會、造福職工的社會責任;第三,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,積極反映企業利益訴求,依法維護企業權益,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經營者主動承擔社會責任,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作出應有貢獻。
會后,與會人員參觀了泉州海交館。
2015年5月22日 |